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一、期望股东转让过程
1、股权继承
股东去世后,其持有的 公司股权,由 (甲方)受让。 年 月 日,死亡股东 持有的 公司 %的股份全部由 继承。并且由 以 元转让给 (乙方)。
公证处对 全部继承上述股份,及其他继承人声明放弃对 公司股份的继承权的事实依法进行了公证。 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对 股东的身份进行了确认。
二、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 (甲方)将其继承的 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 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三、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出让方(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