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为短期劳务人员。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保洁工
岗位职责:另附《岗位职责》
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要求为:
(一) 按在职员工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与考核。
(二) 未经同意不得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其作息时间可适当自行掌握。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时间为每月最后____日。
第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的;
(二) 双方就终止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其它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由自己负担,甲方给乙方保险补助费200元月,与工资同时支付。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
第五条、
第六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