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 (万元)金额 (万元)
交(提)货 时 间 及 数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出卖人出厂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六个月,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发送,按随机配件清单点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出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正常磨损而产生的损耗及易损件的损耗责任。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买受人接收签字(盖章)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执行。a、买受人使用地,b、买受人到出卖人工厂提货。
第九条 运输费用负担:按执行。
a、出卖人代办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运输费用(大写) (¥ )由买受人承担,其费用不在整机报价之内,由出卖人代垫,向买受人收取。
b、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出厂的吊装及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费用,买受人承担工地卸货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卖人出厂标准验收,地点:买受人使用地,期限为壹周。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标的物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