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本人万元美金借给乙方,乙方在确信借款入帐后,为甲方开出收据。借款期限定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借款年利率为%。
二、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协议和由乙方开出的收据方能提取。
三、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所借款项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给乙方,如延迟付款,则乙方有权每日按所借金额的万分之收取罚息。
四、乙方保证在委托期限终止日,将甲方款项及其利息付给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将到期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余额的万分之的罚息。
五、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天通知乙方。
(1)乙方有权降低其利率,但不应低于活期存款利率。
(2)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