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两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店面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自己座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店面租期 个月,每月租金为 元,收押金 元,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租赁,押金退回。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款后经营。
3、乙方承租店铺 年不受限制,但每年租金按每年市场行情增加。
4、乙方要装修不得破坏店面主体结构和基础设施,装修费用乙方自己承担,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店面已有装修。
5、店面租赁期间物业管理、市政管理、公共卫生、水电煤气、税务工商、房屋出租费等等,涉及的全部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6、店面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7、禁止在店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的租金和押金。
8、租赁期间因人为事件店面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9、甲方保证出租前基本 、通电、通水。
10、乙方如需续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主动店面续租。其他事项按照本合同执行,否则乙方需在本合同期满之日空出店面,把店面交回甲方。
11、本合同已约定的事项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12、如出租期间,店面墙体破坏,乙方在合同终止时,需无条件恢复墙体。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