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用地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贰沙汇三楼名为聚贤厅的会议室,给乙方举行 会议。
二、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 使用费用
a) 场地费用: 元整(¥ 元);
b) 场地费用包含音响、投影仪、24张桌子、60张椅子、白板; c) 支付方式:口现金 口刷卡
四、 费用须知
a) 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支付场地费用;
b) 如产生其他费用,乙方须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c) 其他费用:
1. 桌子:30元/张/天(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2. 椅子:20元/张/天(不足一天按一天算);3. 横幅:20元/米(包安装,需提前一天预订); 4. 座位牌(水牌)2元/个 5. 笔:2元/支; 6. 草稿纸:8元/本; 7. 饮用水:5元/支;8. 养生茶:50元/壶(含杯子); 9. 商务药膳餐:68元/份; 10.药膳餐:1500元/围(10人座); 11.打印:黑白2元/张,彩色3元/张; 12.茶果糕点:200元/份(需提前一天预订);13.设备损坏赔偿:投影仪4000元、投影幕1000元、调音台3000元、音响3000元/个、椅子200元、桌子400元、地毯600元。
五、 乙方责任
a) 乙方保管会议室内财务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会议期间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
b) 保持会议室内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座架;
c)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会议室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和第三方交换使用;
d) 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六、 甲方责任
a) 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投影、话筒、桌椅等完好设备供乙方使用
b) 当乙方会议期间,甲方应严禁在过道其他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避免影响乙方培训;
c) 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七、 违约责任
a) 如果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不能提供场地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b) 乙方在租用期间会议室内设备如有损坏,按设备标价赔偿。
八、 争议解决办法
九、 双方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其他:
十一、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