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现代医学研究之进步迅速,范围包罗万象,双方同意在建教合作之外,再加强长期合作研究,特订定本协议书。
二、合作研究之宗旨在推行暨整合临床、基础及其它有关医学之研究。
三、双方应加强双方人才交流,包括共同指导研究论文,发表研究成果,举办学术演讲和提供技术咨询,以及支持教学与共同使用研究设备。
四、研究计划须由双方研究人员共同提出,计划主持人限编制内助理教授、主治医师(含)以上或相当人员,每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项为原则。
五、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于计划执行年度内不得出国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已有长期出国计划者不可出任研究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六、各研究计划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不支领津贴。
七、合作研究之内容暨执行双方研究人员应有约50%的贡献度及参与情形。
八、研究成果应向各专业或学会期刊投稿发表,发表研究成果时,应注明该研究案之核准编号。
九、合作研究之成果在研究论文方面,由双方研究人员平圴共同享有。
十、合作研究之成果如具有形或无形之价值时,其权益由双方平圴共同享有,并由双方成立项目小组办理之。
十一、每一计划预算以不超过_________元为原则。
十二、为便利研究计划之进行及会计作业,各研究计划经费可分列甲乙双方。
十三、研究计划执行期限以一年为原则。
十四、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应详细填写研究计划申请书及个人资料表一式三份(如附件一)以利审核作业,采随送随审方式由工作小组委托有关专家审查。
十五、计划执行每半年交书面进度报告一式二份。计划结束后,应于六个月内提交成果报告一式二份送工作小组核备、未按时缴交者公布名单并冻结未来之经费且不受理次年计划之申请。
十六、本注意事项由合作研究双方院长核可后实施,必要时得修正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