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 数量(吨位或体积): 件数: 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
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 保险费: 合计总价: 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走私等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