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门面租金。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内部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先向甲方支付转让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甲方应向乙方交齐水、电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之前的所用费用;甲方应交予乙方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门面有一块玻璃损坏,甲方应交予乙方______元赔偿设施损坏 .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甲方: 乙方: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