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 共同遵守。
一、 乙方自愿将寄存在甲方。
二、 乙方寄存的_______所属年度为_______;数虽为_______吨,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的 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具体情况如下:
四、 乙方寄存费为_______元/吨,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的交接手续。
五、 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货物的, 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 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 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货物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
八、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 负责提供寄存货物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 负责寄存货物的保管、保护,确保货物安全。
3. 负责寄存货物的管理、统计。
4. 拥有寄存货物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 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货物有权进行处置。
九、 乙方权利义务
1. 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2. 利用寄存的货物应出小寄存者有效证明 (单位介绍 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货物不再收取货物利用费。
3. 对寄存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 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货物。
4. 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变味、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_______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 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