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1.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1按照乙方提供的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进行基础处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1.2审核建筑施工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1.3审核乙方(包括其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4审核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1.6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7.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7.2制定建筑施工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3在建筑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1.7.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1.7.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7.6建筑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7.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施工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对在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乙方职责
2.1乙方出租的建筑施工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2乙方在建筑施工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施工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
2.4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5乙方机械如委托安装,须与其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将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相关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请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2.6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7建筑施工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工程项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等,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2.8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2.9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10制定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1安装、拆卸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2.1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施工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在甲方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2.13乙方应当对在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14由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15乙方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16自建筑施工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__日内,乙方须将建筑施工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机械使用登记,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项目安全部备案。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2.17乙方应定期组织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将做好的记录移交给甲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施工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18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提前报请甲方安排实施,并经自检验收合格后,书面资料报甲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起重施工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2.19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提前报请甲方安排实施,并按照安装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0按照甲方项目安全部要求完成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事项。
3.违约责任:由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引起的伤亡、物损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有效期:本协议为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的附件,随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5.其他约定: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建筑施工机械退出施工现场后失效。
施工总承包单位(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设备租赁单位(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