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
第三条 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交货地点
4、甲方应提前 小时以(书面 / 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
3、价款的支付时间: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