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一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二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