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乙方出租22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包含楼梯、过道和雨棚)给甲方(注:过道和雨棚不收租金),每个集装箱面积为18平方米,共计面积为396平方米,甲方需平整放箱场地、确保道路通畅以便乙方运输和安装。交货期4天。
二、 租赁时间 甲方使用期限120天起,不足120天按120天收取租金。
第一批12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包含楼梯、过道和雨棚)租赁期自2016年3月5日开始计算,
第二批10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包含楼梯、过道和雨棚)租赁期自2016年4月17日开始计算,合同期满甲方退还集装箱的同时乙方扣除租金和运费后返还押金。乙方将集装箱交给甲方后,箱子所有权属乙方。
三、 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集装箱租金按天计算,集装箱租金为6元/个/天,此单价包含租赁费、安装费、劳务费。
2.集装箱押金:双方约定第一批的每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的押金为6000 元,租12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押金共计72000元。第二批10个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包含楼梯、过道和雨棚)无押金。
3.运费:每个集装箱的往返运费为1000元,租22个集装箱,运费共计22000元。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存在破损、漏水等现象)后甲方付清押金。乙方确认其收受租金的开户银行为: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暮云支行
户名为: 帐号: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使用期间,由于集装箱自身的质量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严禁自行改装集装箱,否按买箱处理。如需移动集装箱,甲方需通知乙方并负责移箱费用。
3.甲方使用期间遗失集装箱按买箱处理,标准箱价格为10000元/个。甲方在使用期间,集装箱的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防盗网插座、日光灯、排气扇等发生故障损坏由甲方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乙方修理。
四、 其它约定 以上条款未涉及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