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八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市____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九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