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女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因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依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子女抚养。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事宜。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事宜。
2、如男、女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