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 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的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的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