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但xx ,女,37岁 ,19xx年8月 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地址:xx省xx市xx,身份证号:xx,联系方式:xxx
被告:左xx,男,34岁,19xx年3月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地址:xx省xx市xx,身份证号:xx,联系方式: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3、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 年 月 日结婚。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婚内出轨,原告在得知且掌握证据后,精神受到巨大创伤,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
被告出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原告就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精神抚慰金5万元,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被告身份证复印件2份;
4、结婚证复印件2份;
5、户口本复印件2份;
6、出轨证据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