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预审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3、缴纳税费。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5、对贷款的买方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方到贷款银行或者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6、买方领取
不动产登记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