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这一过程分为
要约和承诺两阶段:1.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