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说的工伤医疗事故我做出以下的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1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过错的比例以及原因力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各自责任的,应平均
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劳动者,同时遭受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十分不幸,此时更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做三种鉴定或认定:
医疗事故鉴定、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1)办理医疗事故鉴定。具体内容在此不再赘述。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应优先办理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医疗事故的相关证据容易灭失,时间拖得越久,越对患方不利。
(2)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只有完成上述三种鉴定及认定后,才能完全确定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并把这些鉴定和认定的结论作为接下来的协商、调解、行政处理、劳动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