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责任与
民事赔偿责任发生竞合时,用人单位仅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
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
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