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确定了房产抵押,签好了
房产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债权人可以求债务人协助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抵押登记,不会影响到
抵押担保合同,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没有生效。可是,就算是这种情况,也并不影响债权人最终受偿。
2、设立了房产抵押的借款合同或是贷款合同等,到了还款日债务人不能还上钱的,债权人就可以
向法院起诉,一旦胜诉了
法院会执行债务人财产,那么,被
抵押的房屋将可能会被拍卖、变卖。在这种时候,即使抵押权没有登记,但是债权人还是能拿得这里的拍卖款来追偿,但此时债权人得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优先受偿的问题。
3、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会影响到最终的受偿权。如一个房屋有多个抵押权,抵押物已登记的会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未登记的话,按照
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就会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债权人在追偿时需要注意事项较多,能否及时受偿是其最大的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