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船舶物权登记所指的第三人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1.02

1、我国《民法典》在多处采纳登记对抗主义,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并未就善意第三人的判断标准作出细化规定。 2、判断第三人范围的客观标准应当是:通过法律行为为自己创设了权利,且该权利的实现与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相互排斥的人。 3、我国规定第三人范围的主观要件是善意,该规定具有合理性。 4、善意的判断标准是不知且无重大过失,善意的判断时间是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善意的举证责任在主张第三人非善意的一方。
展开更多

针对船舶物权登记所指的第三人范围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船籍港。船籍港,也称“船舶登记港”、“登记港”。船舶所...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5

如果是不动产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我国《民法典》在多处采纳登记对抗主义,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并未就善意第...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海事海商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