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失可以写作废证明,作废证明并不是欠条,丢失后必须要写的,但如果说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准备重新补写欠条,则可以由债权人,你写
债务人同意,双方共同确认其中的内容,按实际情况进行拟写。
行动建议:
重新写欠条你一定要写清以下几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