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谨慎选择质押物;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