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国有土地征收进行房屋拆迁,一般不会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
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条件,拆迁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
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