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谅解书具有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对于量刑起到较大作用。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达成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谅解书。受害人向被告人的家属开具谅解书后,经酌情考虑,可以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而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起诉。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