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
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
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