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庭一般不予受理,而法院一般也不受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来处理。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