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即180个月)以上的,可以
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
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即180个月),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
养老保险关系。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注意事项
(1)基本养老金存折(储蓄卡)的姓名必须与本人参保档案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2)
离退休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基本养老金存折(储蓄卡),并到开户银行设置密码;
(3)每月养老金发放时间为15-20日,特殊情况例外;
(4)若基本养老金存折遗失,须享受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开户银行挂失,再由开户银行配发新的基本养老金存折(储蓄卡);
(5)每月新办理退休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发放日内,本人持退休证、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支付科建立本人指纹档案;
(6)离退休人员应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参加
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
(7)对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可将本人现养老金发放银行,调整为本人居住地就近选择的代发银行发放养老金。报送的申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新开户银行全称、户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开户行行号、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