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可主张债权。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