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
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以上就是关于转租
合同的效力方面的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