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时候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第一、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第二、认准签约主体。很多开发商往往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楼盘。因此就可能出现个别中介采用的“一房多售”等方式,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
第三、尽可能不漏项。对房屋坐落位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土地来源情况及年限都应逐项认真填写,并且审读清楚,这些内容不应有遗漏,因为这些条款关乎所购房屋的合法性。
第四、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