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为:
一、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