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就需要交警来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有过错方就需要对
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双方谈不妥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由谁来支付这个费用呢?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
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
其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