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到你老爷的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
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
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
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
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