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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2.01.13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同级别的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公诉案件,如果受害人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越过申诉,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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