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最长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双方当事人在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期限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