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
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区房屋征收相关评估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通房发[2015]3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港闸区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港闸政〔2013〕55号)意见中的相关条款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明确民居在外过渡费标准。2015度年民居在外过渡费标准继续按8元/㎡·月的标准执行,过渡费每户最低标准为540元/月。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补助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期补助,超过18个月以外的,按16元/㎡补助。
二、明确民房产权调换标准样本住宅指导价明细标准。2015年度民房产权调换标准样本住宅指导价按下表执行。
港闸区2015年民房产权调换标准样本住宅指导价明细表
单位
区域
指导价格(元/㎡)
唐闸镇街道
永兴大道南侧
5500
永兴大道北侧
4500
秦灶街道
永兴大道南侧
5500
永兴大道北侧
4500
陈桥街道
全境
3500
幸福街道
全境
4000
港闸开发区
芦泾河以东
5500
芦泾河以西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