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审查的方面主要有如下三点:
1、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
撤销的情形。
2、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3、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