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医务人员是否对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了预见。如未能预见的情况,说明医务人员没有尽到结果预见的义务。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将有可能的并发症告知了患者,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最后,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在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当并发症发生的时候,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防止并发症损害的扩大。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说明,医疗事故是指:
当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违背了医疗卫生的相关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专业性的要求,如诊疗护理的规范,常规等等,这种过错或者违反操作的行为,将导致治疗措施不当,最终致使病员的智力或者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或者是造成了漏诊从而延误了时机造成人员心智,身体损害的事故。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在医疗事故中,其主要的过错方是医疗机构或者是相关的医疗工作人员,由于他们自身的疏忽或者违规的操作,最终使得患者收到损害。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在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鉴定才可以认定,法庭在进行
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所凭借的也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出具的相关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