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
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
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