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犯的监督机关是谁?
律师回答: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
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
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
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到场。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