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它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
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
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上违法建设的。
2.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
土地使用证和
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亦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权房和使用权房。
3.《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