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合同纠纷中,根据合同的性质或者约定,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一般就地域管辖而言,合同纠纷由
被告所在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所在地。所以,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等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得约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有约定签订地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则合同签订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否则签订地法院并不当然具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