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
二、所需证件:
1、
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暂免此项)
2、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3、买卖契约
4、税票
5、图纸
6、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7、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婚姻状况声明书
8、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
(1)机构代码证及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
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所有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9、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
10、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提示:
1、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
2、买卖双方如需
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委托的须经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过户涉及费用:
核档出图费55元
住房登记费为80元/件;非住房登记费为550元/件
住房转让手续费为6元/㎡(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为10元/㎡
四、涉及税费:(12月18日最新政策)
1.产证年限满2年,免收营业税。
2.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取最高的)的1.5%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中午12点下午2点到下午5点
六、办理周期:
一般登记后10-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