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
签订运输合同,但是二者之间已经成立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失,应该由承运人对此
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货物的损失不可以归责于承运人的,承运人无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