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有以下两种情况:
1、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
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若存在以下情况,股东将不以出资为限,应对
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①存在虚假出资或者
出资不到位需要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
②存在抽逃出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③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
承担赔偿责任。
④名为
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⑤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⑥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