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网上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因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
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没有网签如何撤销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